第五卷:山河同守 二尺红布领不走三村真货 (第1/2页)
八月二十八日那张领用条,先在九月十四日早上有了出处。
胡记车棚料簿第十九页,同一天记着红布二尺、黑麻线一把。出库用途只写车货扎包,签领栏是陈富贵三个字。
领用条与料簿不能只凭日期和数量认成一套。姜青禾请看料人吴顺发带原簿到公开桌,当面核纸张、撕口、字格和出库编号。
领用条右上角有“料十九”三个小字。原簿第十九页的出库行左侧写“副条一”,纸边少掉的宽度与窄条相合。吴顺发逐页翻过前后两天,八月二十七日出的是草绳,二十九日出的是油布补角,只有二十八日这一行同时列红布与黑麻线。
两张纸由此确认属于同一次出库记录。
谁写字、谁签领、谁拿走实物,仍要分别核。
吴顺发说,物料名称和数量是他写的。陈富贵当日上午到车棚,亲自在签领栏写名。胡三炮当时坐在里间,隔着门让吴顺发照常出料。
“陈富贵把纸包拿出门了吗?”姜青禾问。
“拿到料柜边上。”
“后来交给谁?”
“我去后棚收车绳,没看见。”
“胡三炮有没有亲手接过?”
“也没看见。”
吴顺发只签自己看清的三步:胡三炮吩咐出料,他本人写物料,陈富贵签领并把纸包拿到料柜边。门外去向留空。
陈富贵随后到桌。
领用条摆在透明油纸下,他看完便承认名字由自己所写。
“炮哥让我替他领。我领完放在料柜,没带回石桥。”
“为何用你名字?”
“他说我正好在棚里,省得再开一张。”
“你是否问过用途?”
陈富贵说胡三炮只提雨后有几篓旧货要扎。问到东巷、空篓和北库,他先说没有听见,吴顺发却翻出当天工时页。陈富贵在午前最后一格签过离棚,旁边的料柜借位栏写东巷车货待看。
陈富贵改口,说自己看到过“东巷”两字,没去现场。
第一次回答与改口分成两行,不能拿后一句覆盖前一句。
胡三炮也被请到外桌。
昨日他已承认九月初给鲁大成一把扎绳,今日又承认八月二十八日让陈富贵代领红布黑线。
“车棚一向是谁空谁领。”他说,“陈富贵领完放柜里,我后来取。拿点扎包料也能算成大事?”
姜青禾将问题收回实物。
“哪一日取?”
“记不清。”
“取了多少?”
“红布约一尺,线抓了一把。”
“余下红布在哪?”
“车棚用掉了。”
“用在哪辆车、哪只包?”
胡三炮答不出具体登记。
料簿上,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四日没有另一行红布耗用。车棚平日的破布、旧绳确实会临时补车,可领用二尺以后若拆成两处,也该留下使用位置。没有位置,不能把剩余部分写成自然用完。
吴顺发重新盘了料柜。红布按整卷、零头和废边分格,八月二十八日前的盘点数与当日入库数都能找到,九月五日后的现存量却短了七寸左右。短数只说明料柜少物,不能证明七寸全进假篓。车棚有人补过车灯罩,也有人用红布做过警示结,那些零用没有当天记录,同样要列管理缺项。
黑麻线更难按长度追。领用时按一把计,现存线团经过多人抽用。梁景年只量鲁大成余线与假篓底线的粗细、捻股和油灰附着,两份都属车棚常见三股线。相近能说明来源范围,认不了具体一把。
姜青禾让车棚补做三项以后就能执行的规矩:整料按尺,零料按段;取用要写车包位置;代领人与实际使用人各签一格。旧缺项保留,往后新出库不能继续靠一句常用带过。
实物比对放在午前完成。
鲁大成交出的红布余结、假篓双绕短尾布结、安全屋外短绳和领用条夹层红纤维分四袋摆开。梁景年只帮忙看宽度、经纬粗细与褪色方向,不判断谁系的结。
鲁大成余结与假篓布结宽度接近,经纬粗细相近;两者一处受过雨,一处存放较干,颜色不能硬写完全相同。安全屋外短绳多出一道磨毛,可能经过石面,也不能拿磨毛认人。
领用条夹层只留两根短纤维,能看出同属粗红布,无法反推出整匹来源。
二尺红布也不能按四袋残物直接相加。结头被剪过,布段受潮收缩,还有部分没有找回。公开页最终只写可比部分与无法还原部分。
“陈富贵签领,胡三炮安排并取走,鲁大成收到其中一份。”姜青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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