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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「穿制服的人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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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21章 「穿制服的人」 (第1/2页)

    张养浩·《山坡羊·潼关怀古》

    峰峦如聚,波涛如怒,山河表里潼关路。

    望西都,意踌躇。

    伤心秦汉经行处,宫阙万间都做了土。

    兴,百姓苦;亡,百姓苦。

    ——“兴,百姓苦;亡,百姓苦。“ 潼关怀古,峰峦如聚,波涛如怒。兴,百姓苦,亡,百姓苦。赵鹏程兴的时候——顾明远苦。赵鹏程亡的时候——顾明远还是苦。不管谁赢谁输,谁跑谁留,谁烂谁碎。百姓——苦,但苦不是结束,苦是——活着。像黄河、像塬、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活着的东西——苦。但活着。

    一

    敲门声是在下午两点十七分响起的。

    两声。不急不缓。像黄河水打在石头上。像塬上的风刮过窑洞的门板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敲着的东西。

    顾明远从床上坐起来。

    他刚才在躺着。不是睡。是躺着。眼睛睁着。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渍。黄色的。像塬上的土。像黄河里的泥沙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渗出来的东西。

    他坐起来。脚踩在地板上。凉的。

    敲门声又响了两下。

    他站起来。走到门口。透过猫眼往外看。

    走廊里站着三个人。

    两个穿制服的。不是警服。是——法院的制服。深蓝色的。肩上有徽章。胸前有编号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——

    方记者。

    她站在两个穿制服的人后面。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。头发扎在脑后。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。像她每次出现时一样。像黄河边的石头。像塬上的风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出现了的东西。

    他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然后他拉开了门。

    二

    “顾明远先生?“

    左边的那个穿制服的人开口了。四十多岁。方脸。短发。声音不高。但每一个字都像黄河里的石头。沉的。稳的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沉在下面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是。“他说。

    “我们是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。“穿制服的人说。掏出了一个证件。打开。给他看。“这是我的工作证。“

    顾明远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证件上是照片。名字。编号。单位。

    真的。

    “请问您有什么事?“他说。

    穿制服的人没有马上回答。

    他看了看方记者。

    方记者站在后面。没有说话。没有拍照。没有举录音笔。只是看着他。眼睛里有光。但不是苏眠那种光。不是念念那种光。是一种——记者的光。职业的。冷静的。像黄河枯水期的河面。像塬上冬天的天空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平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我们可以进去说吗?“穿制服的人问。

    顾明远侧过身。

    “请。“

    三个人走进来。

    快捷酒店的房间很小。一张床。一张桌子。一把椅子。一个床头柜。一个卫生间。总共不到十五平米。像二十年前他和赵鹏程的出租屋。像黄河边的窑洞。像塬上的土房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小的东西。

    穿制服的人站在房间中间。看了看四周。然后看了看床。

    “您坐。“他说。

    顾明远坐在床沿上。

    穿制服的人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。

    牛皮纸的。

    棕色的。粗糙的。像黄河边的土。像塬上的黄土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粗糙的东西。

    顾明远盯着那个文件袋。

    牛皮纸。

    和最初那个信封一样的颜色。

    沈婉清的传票。也是牛皮纸信封。也是棕色的。也是粗糙的。也是——命运的。

    他盯着那个文件袋。

    然后穿制服的人把文件从袋子里抽出来。

    递给他。

    “顾明远先生。“穿制服的人说。“这是法院的执行通知书。请您过目。“

    顾明远接过文件。

    纸是白色的。A4纸。打印的。上面有法院的红色印章。国徽。像法院门口那个。像那个巨大的句号。

    他看着文件上的字。

    一行一行地看。

    然后他停了。

    在第三行。

    “关于原告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顾明远债务纠纷一案——“

    他看着那个名字。

    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。

    他不认识。

    他从来没有和这家公司打过交道。从来没有签过合同。从来没有借过钱。从来没有——

    然后他想起来了。

    赵鹏程。

    三百万。

    拍摄经费。

    以“拍摄经费“名义投放。让他觉得——是他自己挣的。

    但那不是全部。

    赵鹏程用他的名义——借了钱。

    不是直接借给顾明远。是——赵鹏程的公司和这家资产管理公司签了合同。用顾明远的信用背书。用他的名字。用他的身份。用他的——

    “顾先生。“穿制服的人说。

    顾明远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这份文件——“穿制服的人说。“是执行通知书。不是传票。赵鹏程案中,有一部分债权人是第三方公司。赵鹏程用您的名义签署了借款协议。现在赵鹏程离境了。公司要求您偿还。“

    “金额——“穿制服的人说。

    他停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三百二十万。“

    三百二十万。

    不是三百万。

    是三百二十万。

    多了二十万。

    利息。违约金。滞纳金。像黄河里的泥沙。越滚越多。像塬上的黄土。越堆越高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滚着的东西。

    顾明远握着文件。

    手指收紧了。

    纸皱了。

    像黄河冬天的冰面。像塬上的雪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皱了的东西。

    三

    穿制服的人又掏出了一张纸。

    “这是起诉状副本。“他说。“您有十五天的时间提交答辩状。如果您不提交——法院将缺席判决。“

    顾明远看着那张纸。

    起诉状。

    原告: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。

    被告:顾明远。

    案由:借款合同纠纷。

    金额:三百二十万。

    事实与理由——

    他扫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2021年3月,被告顾明远与原告签署借款协议,借款金额三百万元,用于纪录片拍摄。赵鹏程作为担保人。现赵鹏程离境,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义务,被告应承担全部还款责任——“

    2021年3月。

    他想起来了。

    2021年3月。

    赵鹏程说“我要的不是那个。我要的是——他烂掉。“

    2021年3月。

    也是赵鹏程让他签那堆文件的时候。

    他签了。

    他签了很多文件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那些文件是什么。

    他以为——是拍摄合同。是资金协议。是——正常的文件。

    但他签了。

    用他的名字。用他的身份。用他的信用。

    他签了。

    像黄河的水。像塬上的风。像所有真实的、不骗人的、流着的东西——他签了。

    四

    穿制服的人说完了。

    把文件放在桌子上。

    “顾先生。“他说。“您需要在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。如果您需要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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