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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 一份审我自己的卷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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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三十六章 一份审我自己的卷子 (第1/2页)

    走廊两边的门后,隐隐传来别的考生答题的动静。

    林策没急着推自己面前那扇门。他先隔着门缝看了一眼——门里是一间办公室,墙上贴满了纸,每一张都是他的过往:弄堂出租屋、考了四年的证书、上一家公司的工位、入职管理局那天签下的合同、一个个被他拆掉的副本。

    这道题,是把他这二十六年,摊开了当一份“待审规则文本”。

    “判定该审计员是否应当被注销。”林策盯着门上那行字,慢慢念了一遍,忽然笑了,“出题的人,挺会偷懒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说?”白条问。

    “这题跟考场副本那个‘证明你应该活着’,是一个模子。”他指尖在门板上一叩,“它不审我做的事对不对,它让我自己审我这个人‘该不该存在’。换个皮而已。”

    他抬手推门,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办公室中央摆着一张桌,桌上是一摞卷宗,封皮写着《审计员林策·综合评估》。同名者就坐在桌子对面,和他一模一样的脸,正不紧不慢地翻着卷宗,像个主考官。

    “履历不错。”同名者翻开一页,“入职两个月,独立处置重度副本四个,连冻三条、整体裁定两次,破格遴选。按管理局的标准,你是天才。”

    他话锋一转。

    “可你有没有想过,你每一次‘整体裁定、自始无效’,都是在凭你一个人的判断,推翻一套已经存在的规则?”同名者抬起眼,“加班楼的规则你改了,业主群的规则你废了,考场、相亲角,你说越权就越权,说解散就解散。林策,你凭什么?”

    林策没答,先翻开卷宗。

    第一页,是一份“自我评估表”,要求他逐条列出自己“不配继续担任审计员”的理由,列满十条方可交卷。

    又是两头堵:列了,等于自认该注销;一条不列,就是“拒绝评估、态度不合格”。

    “老把戏了。”林策把那张表推到一边。

    他没去填,反而抬起工牌,规则之眼扫过整间办公室的“考核规则”。黑雾底下,一行隐藏条款渗了出来:

    【隐藏条款:本题由被考核人担任自身案件的唯一裁判,其自我否定结论可直接作为注销依据。】

    “抓到了。”林策眼神一冷。

    “正当程序最基本的一条——任何人,都不能当自己案件的法官。”他看着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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