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日常 (第1/2页)
陆沉的一天,是从七点整开始的。
天还没有完全亮透,窗外的城市笼着一层薄薄的青灰色,远处的高楼一格格亮着零星的灯,像是谁随手撒下的一把火种。他睡得很轻,生物钟比任何钟表都准,到了这个点,眼睛自己就睁开了。他没有立刻起身,而是侧过头,看了一眼身边的人。
林晚还在睡,长长的睫毛安安静静地垂着,呼吸匀净。几缕碎发贴在她的额角。他替她把滑落的薄被往上拉了拉,动作轻得像怕惊碎了什么。
隔壁房间里,准时传来一声含糊的、带着奶音的哼唧,紧接着是小手拍打在床栏上的闷闷的声响。
陆沉无声地笑了一下,掀开被子下床。深秋的清晨有一点凉,可他赤着脚踩在地毯上,一点都不觉得。他轻手轻脚地走进婴儿房,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,看见那一小团肉乎乎的小家伙正皱着眉头,小手在空中乱抓。念念饿了。
他熟练地拿起奶瓶,在手腕内侧滴了两滴水试温度,不烫不凉,正好。然后是奶粉,舀几勺,拧紧瓶盖,上下摇匀。整个过程他闭着眼睛都能做。当年他送外卖的时候,一天跑几十单,腿快得像风,脑子却从来没有这么细过。人这东西,遇到了真正放在心尖上的人,自然就会慢下来,软下来。
他把女儿抱起来。小家伙才几个月大,软得像一团刚蒸好的发面,窝在他臂弯里,含住奶嘴,立刻就安静了,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望着他。陆沉就这么半坐在摇椅里,抱着她,一口一口地喂。晨光一点点亮起来,落在父女俩身上。
这个在外人眼里手握几十处房产、月入几千万的男人,此刻眼里什么都没有,只有怀里这个小东西。
他抱着她,轻轻晃着。窗外的天从青灰一点点染成暖黄。他想起很多年前,他也是这样大的时候,在孤儿院那张狭窄的小床上,睁着眼睛等天亮。那时候没有人给他冲奶,没有人替他拍嗝,他哭累了就自己睡着,饿极了也没人应。他那时候以为,所有人的小时候都是这样的。后来才知道不是。
他把这些都咽下去了,从没跟林晚细说过。他只是把怀里这个孩子抱得更稳了一点。他暗暗跟自己说,这个孩子,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等,什么叫盼,什么叫喊了没人应。她饿了,奶就在;她醒了,爸爸就在;她一回头,这个家就在。
他要把自己这辈子缺过的东西,一样不少地,摆在她面前。
喂完奶,他把女儿竖着抱起来,手掌空心,一下一下地拍着嗝。拍完了,小家伙又迷迷糊糊睡过去。他把她放回小床,仔细掖好被子,这才轻手轻脚退出来,顺手带上了门。
厨房里已经飘出香气。林晚不知什么时候起来了,正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。她听见脚步声,回过头,素净的脸上带着刚睡醒的那点柔和。
陆沉走过去,从身后轻轻抱了她一下,下巴抵在她肩上。
林晚笑了:“又偷偷摸进来。”
陆沉说:“我送你去书店。”
这是他一天里固定的第二件事。八点,天光大亮,他开车送林晚去晚灯书店。从家到书店不远,穿过两条街,十来分钟的路。林晚坐在副驾驶,翻着今天要整理的书单,偶尔抬头和他说两句话,说哪个作者新出了集子,说哪个角落的灯该换了。
这条路他闭着眼都能开。哪一段红灯长,哪一段上学的孩子多,哪一段路边的桂花开了要摇下车窗闻一闻,他全记得。从前他送外卖,一天在这城市里穿街走巷,把它当成一张冷冰冰的地图,只算距离和时间。现在他开着车,副驾驶坐着他想接的人,同一条路,就忽然有了温度。
林晚说到兴起,会侧脸看他一眼。他就点点头,嗯一声。他话不多,可她说的每一句,他都听进去了。她也知道他听进去了,所以她不要求他说什么。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相处,大抵就是这样——一个人说,一个人听,谁也不觉得累。
车停在书店门口,她解安全带之前,他已经绕到那边,替她把车门推开。
“中午不用等我吃饭。”林晚说。
“知道。”他说。
林晚下了车,又想起什么,俯身趴在车窗上:“晚上早点回来,我炖了汤。”
“好。”
看着那束发、素净的背影走进书店,玻璃门在她身后轻轻合上,陆沉才发动车子。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——目送一个人平安走进她要去的地方,他才肯走。孤儿院出来的孩子,太知道目送这两个字的分量了。那些年他站在孤儿院门口,看着别的孩子被一个个接走,从来没有一个人,是朝他这个方向走来的。
九点,回到家。偌大的房子里安安静静,老赵一早来收拾过,又悄悄走了。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,坐到沙发上,打开了那台落了些灰的游戏机。
这是陆沉一天里最不务正业的时光。他打游戏,打得很烂,也不在意。他不追求什么段位,不在乎输赢,就是慢悠悠地打。游戏里的人在刀光剑影地拼杀,他操控着那个角色,在山坡上坐下来,看屏幕里的日落,一坐就是半天。
他打游戏这件事,说出去没人信。一个身家几十亿的人,窝在家里打这种年轻人玩的东西,一打就是一上午。可陆沉不在乎别人信不信。他这辈子,前半段都在为了别人眼里的体面活,从今天起,他只想为自己的舒坦活。游戏里的日落是假的,可他看日落时那份松弛,是真的。
他偶尔也会想起很多年前,他刚被陆家找回去那会儿,整个人像一根绷紧的弦,连睡觉都睁着半只眼,生怕哪里露了怯,被人笑话是从孤儿院出来的野孩子。那时候他不敢松,不敢停,觉得一停下来就会被所有人甩在身后。是林晚,是念念,是这一砖一瓦攒起来的家,一点点把他那根弦松开了。
周磊给他发来语音,背景里乱糟糟的,像是在哪个楼盘现场,还有装修工人敲打电钻的声音。
“沉哥,你今天又没来?滨江那栋写字楼新签了三家租户,合同我都替你签了,价钱我没敢松口。”
陆沉回得很慢:“嗯,你看着办。”
“我说你心是真大。”周磊在那头哀嚎,“这么大家业,你就这么扔给我和明曦姐?万一我们俩哪天联手坑你一把?”
“你们不会。”陆沉说,“你们比我懂。我去了也是添乱。”
他说的是实话。这些收租的门道,哪栋楼该续租,哪个商户该谈价,周磊和三姐陆明曦比他清楚十倍。他要做的,本来就不是事必躬亲,而是把钱放对地方,把人用对位置。
中午,他叫了外卖。三菜一汤,不多不少,一个人吃正好。他吃饭很快,但不狼吞虎咽。吃完了,把外卖盒收拾干净,碗筷洗了,灶台擦了一遍。林晚说过,一个家要有家的样子,不能到处是乱七八糟的盒子。
一个人吃饭的时候,他会把电视打开,放个新闻,当背景音。屋子里太静了他不习惯。当年在孤儿院里,几十号人挤在一个屋檐下,吵是吵,可热闹。他后来一个人住过很长时间,空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。现在好了,再大的房子,楼上有个女儿咿咿呀呀,傍晚有个妻子推门进来,那些空,一点点都填上了。
他吃饭的时候也在想事,想的不是生意,是晚上吃什么。林晚今天说要炖汤,他琢磨着要不要顺路去菜场买条鱼回来。他从前最讨厌菜场,觉得乱,腥,挤。现在却觉得那里头有烟火气,有人味。一个人心里有了想惦记的人,连菜场都愿意逛了。
下午,他偶尔会去收租的现场转转,更多的时候不去。去,也不是去催租,就是绕着自己那些楼走一圈,看看窗户亮着几盏灯,看看楼下便利店的生意好不好。他不像别的房东那样板着脸挑毛病,他甚至会和门口卖烤红薯的大叔聊两句天气,问一句今天出摊早不早。
他记得每一户的大致情况。哪户是刚结婚的小年轻,小两口在阳台上养了一排多肉;哪户是带着孩子的年轻妈妈,一个人拉扯着孩子不容易;哪户是刚毕业的大学生,搬家那天扛着几个纸箱子,眼里有光也有怯。房子是他的,可住在里面的人,也是活生生的人。他把房租定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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