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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规则之刃·出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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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47章 规则之刃·出鞘 (第2/2页)

    他皱眉,翻出十天前查过的另一家布行的账册副本。找到类似条目——“月损:细麻五卷,因受潮霉变,折金二十五。”

    数字不同,但比例和措辞……太像了。

    李开又翻出更早的几家,很快,他发现了规律:七家不同店铺,分属不同掌柜,但“损耗”一项的记载方式、虚报的名目、甚至做账的笔法习惯,都有微妙的相似。

    这不是一个人贪,这是一群人,用同一套法子贪。

    李开靠回椅背,嘴角一点点勾起冰冷的弧度。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……”他低声自语,“不是斩一个刘意就能了结的。这是一张网。”

    他抽出一张麻纸——这是“幻梦”内部流通的草稿纸,质地还粗糙,但已经比竹简方便太多。他拿起炭笔,开始在上面标记。

    王贵-锦绣绸庄-虫蛀虚报-疑似上家:刘意?

    兴隆布行-受潮虚报-关联人:?

    醉仙楼-食材损耗虚报-……

    线条开始连接,一个模糊的网络渐渐成形。李开画着画着,忽然想起自己的发现——“合法掠夺”。

    原来这就是“合法掠夺”的真面目。

    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,而是用完美的账目、合规的流程,把掠夺包装成经营。每一个环节的人都分一杯羹,于是所有人都成了共犯,所有人都闭嘴。

    而刘意,不过是这张网上,比较显眼的一个节点。

    李开放下炭笔,看着纸上那些交错的名字和线条。

    仇恨没有消失,但它变了形状——从一把想要捅穿心脏的匕首,变成了一双想要撕碎整张网的手。

    ---

    第二天,韩氏别业东厢房。

    管七听完李开的汇报,手指在案上敲了敲,眉头皱起。

    “你不该走小巷。”他说,“规矩是明明白白的——护住头脸,让他们打几下出气,事后我们拿着血衣去讨说法。你这样硬碰硬……”

    “规矩是‘护住头脸,跑,尽量不让他们打’,”李开打断他,声音平静,“但若我能让他们主动打不到我呢?”

    管七一愣,抬头仔细看他:“你没受重伤?”

    李开解开衣领,露出肩上那片淤青:“轻伤。换来了这个——”他指向摊开的账册上标红的疑点,“以及,他们下次会派更多人,更着急,破绽会更大。”

    管七沉默了片刻。

    然后,他忽然笑了,那笑容里有无奈,也有某种欣赏。

    “你真是个疯子……”他摇头,“但我之前也的确说了,可以,既然你能做到,那就这样做吧。”

    李开却顿了顿,低声问:“我唯一担心的是……他们会不会牵连其他同僚?”

    这是真话。复仇是他的事,但他不想把那些素不相识、只为混口饭吃的账房拖下水。

    管七闻言,笑容里多了些深意。

    “会。”他坦然道,“但我们也早有对策。”

    “愿闻其详。”

    “很简单,”管七竖起一根手指,“哪个账房被过度报复了,被打得下不了床,或者家人被威胁——我们就停止负责他那一片的账目。然后,把这事捅给翡翠虎,让他自己找人去处理。”

    李开怔了怔:“还可以……放弃查账?”

    “一直都可以。”管七靠回椅背,语气轻松得像在聊晚饭吃什么,“我们城内本就不需要这么多人手。是翡翠虎不愿意我们放手——他需要我们这把‘第三方’的刀,去砍他内部的腐肉。把事情推回给他,他要么自己收拾烂摊子,要么就得约束下面的人,别碰我们的人。”

    李开默然片刻,缓缓点头。

    他明白了。这不是单打独斗,这是一个微妙的平衡——“幻梦”账房是翡翠虎不得不用的工具,而工具,也有工具的议价权。

    “所以,”管七总结道,“你尽管闹。闹得越大,我们越安全——因为翡翠虎需要你这样的‘疯狗’去咬人,他就得保证狗链子握在自己手里,而不是被下面的人打着。”

    李开消化这个信息,然后问:“所以……我们其实比他们想象的,更有底气?”

    但管七却问了李开另一个问题:如果你有的选……你是想要一个赚的可以,但不需要这么多事,担这么多风险的账房工作呢?还是像现在这样?

    李开不能回答了……这确实是个好问题——再有底气怎么样?有的选,我为啥不安稳一点呢?

    只可惜……我没得选啊。

    李开对此深深看了管七一眼。

    这个总是笑眯眯的对接人,远比他表现出来的要精明。

    “对了,”管七像是忽然想起,压低声音,“有几类账目,你千万不能碰——涉及军资调拨的、带有血衣侯府印记的、以及直接标注‘大将军私用’的。这是红线。”

    李开沉默一瞬,问:“若它们自己出了问题,撞到我眼前呢?”

    管七与他对视,那双总是带笑的眼睛里,此刻是少见的郑重。

    “那……就是天命了。”他说,“但记住,天命之前,先要活着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又恢复那副轻松语调:“还有,你下次去紫兰轩查账,小心些。那儿……水很深。”

    紫兰轩。

    李开记下了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---

    接下来的几天,新郑城里关于“手杖十一”的传闻,像秋日野火一样烧开。

    赌坊里,混混甲灌了口劣酒,对同伴说:“听说了吗?‘十一’昨天去了‘醉仙楼’,账本翻了三遍,硬生生找出十金的亏空!掌柜当场就跪了!”

    酒肆角落,小商人乙对同伴低声嘀咕:“以后跟‘兴隆号’做生意得留个心眼,他们家被‘十一’盯上了,我看撑不过这个月。”

    胭脂铺门口,两个贵妇的仆从一边等主子,一边闲谈:“夫人说了,以后别去‘绫罗阁’买料子,晦气!他们家账目不干净,正被‘幻梦’的人查呢。”

    传闻越传越玄乎。有人说“十一”身高八尺,面目狰狞;有人说他其实是个女子,只因身形矫健被误认;还有人说他那根手杖是件神兵,一挥就能让人骨断筋折。

    李开听到这些流言时,正在永平坊的小屋里擦拭手杖。他动作顿了顿,然后继续。

    名声,有时候也是一种武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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