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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卷:灯火归家 煮不软的一包笋干也先退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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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六卷:灯火归家 煮不软的一包笋干也先退钱 (第1/2页)

    十月六日早上,小柜先把退货钱装进纸袋。

    买主带回半包笋干,原包装、小票和剩余食品都在。她昨晚泡了一小会儿便下锅,煮到柴火添了两次,笋干仍咬不动。

    营业员没有先问她会不会做。

    票号、批次和品类对上后,原价先退。半包已吃过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次退款,包装和剩余食品进入退货隔离盘。

    退款页只记买主姓名、可联系位置、票号和本人选择,不把她家昨晚烧了几捆柴、牙口好坏贴到柜台公示。公开栏写一包笋干口感退货、已退金额、同批联系进度和暂停售货范围。

    营业员把钱交到本人手里,买主当面点清。她没有被要求等北库查完再来,也没有被劝把退货钱换成另一包货。退款与后续是否再买分成两件事。

    姜青禾到柜台时,买主还没有走。

    “我泡得短,是不是我的错?”妇人攥着退回的钱,“你们要是觉得我不会煮,我可以少拿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这包没有写要泡多久,你按自己平日做法用了。”姜青禾说,“退款不往回收。我们查的是货和说明哪里没做到。”

    妇人说,她以前买过嫩笋干,热水泡一阵便能煮。这包里有几片能吃,另几片纤维粗,嚼到最后只剩硬丝。

    她愿意把亲手做过的步骤写下来,也愿意等结果,却不承担给北库证明清白的责任。

    退货包回北库,同批留样与其余三包笋干进入有限复核。

    外纸、针位、批次和责任索引都正确。退货笋干无霉点、无异味,干燥状态与留样相近。问题出在条片老嫩不一。

    退回的半包里有嫩黄薄片,也有颜色更深、节部较厚的老竹段。留样里同样有两片深色厚段,只是数量少。其余三包按原料索引分别摊开,也能找到老段。

    现行验收样只写干燥、颜色异常、霉变、虫眼和碎屑,没有泡发与久煮后的口感要求。

    原料验收通过,生产称量也按当时样完成。可买主入口后的硬,确实属于产品问题。

    三户笋干供货人都被请到公开复核桌。

    老段主要来自其中一户秋后较晚砍下的竹笋。她没有故意混坏货,晒时只觉得厚片耐放,家里吃会提前泡一夜。这个做法没有进入标签或柜台说明。

    “我们村都这么泡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柜台买的人未必按你们村的做法。”陶嫂答,“她也没拿到一张叫她泡一夜的纸。”

    供货人点头,亲手把老段与嫩片分开。

    当天做三锅试煮。

    三只锅用同样的水量和柴火段,锅底先查净。每锅各放同重量嫩片和老段,分别装进带孔小竹笼,出锅后不会混。时辰牌由一人翻,添柴与水量由另一人记,入口记录交给试吃者本人。

    第一锅的短泡时段照退货妇人的亲述复做,不为证明北库有理故意缩短;第二锅半日泡,第三锅从前夜另取同批留样提前泡足。无法回到昨夜的时间,便用留样另做,不把今天早上的新泡写成已经泡一夜。

    第一锅按买主的短时热水泡法,第二锅泡半日,第三锅提前泡足一夜。每锅都把嫩片和老段分开,记录下锅时辰、柴火段数和入口结果。

    嫩片在短泡后已能咬断,半日更软。一夜泡后口感稳定。

    老段短泡久煮仍硬,半日泡后能咬断却纤维粗,一夜泡才适合炖煮。它可以食用,却不能与嫩片放在同一包,只靠一张统一做法纸出售。

    同批另外三名笋干买主由柜台逐个联系。

    第一人还没开包,选择原价退。

    第二人已经泡上,看过分级结果后愿意换成嫩片包。

    第三人家里常炖肉,愿意留下老段,但要求补一张长泡说明和差价处理。

    姜青禾不替三人作相同决定。退款、换货、保留各开一页,柜台按本人选择处理。老段的价格和用途须重新表决,在此之前不能用能炖肉为理由继续按原价卖。

    四包笋干暂停销售,酸笋和干菌不受影响。

    责任也按范围落下。原料样缺口由笋干验收与产品样共同改进,生产岗按旧样合格,不承担霉坏责任。柜台先退钱、联系同批与暂停售货,必要岗位工照记。买主没有因泡得短承担返做或损耗。

    退货包不再回到售货架,也不进饭桌。外包装保留在退货页,食品只用于受控试煮和结果比对,剩余部分按风险食品处理。

    新分级由三村供货人与鹰嘴坡饭桌共同定。

    原来四包笋干的标签和包装样全部暂封。快泡与长泡以后使用同一方针大类,却在方针旁增加一短一长两道触手记号,文字同时写全。柜台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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