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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第二场公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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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4章 第二场公审 (第2/2页)

杀大日本皇军兵士五人,情节恶劣,触犯战时军法,今日公开审理,原被告双方,依次陈词。”

    被告倭国小队长马上站起来,当庭控诉:

    “被告钟语嫣,无端持械,屠戮倭军五名将士,手段残忍,目无军纪国法!

    我方诉求,依法判处死刑,即刻执行,以正军威!”

    话音落,周遭倭军都满眼杀气的看向钟语嫣。

    山本宏缓缓起身,一口流利生硬的华语说道:

    “法官阁下,诸位陪审。

    首先,战时占领区军法明确,凡非军方身份华人,无处置兵权,无擅自击杀军人之权。

    无论缘由,私杀兵士,皆属重罪。

    被告徒手夺械,连毙五人,证据确凿,人证在场,行凶过程清晰可查。

    依照《战时占领区暂行刑律》、倭国占区治安公约,故意杀害现役军人,本就为一等死罪,无减刑余地。

    我方无需过多辩驳,事实已定,只请法庭明正典刑,判处被告死刑。”

    他言辞极快,法理援引娴熟,句句紧扣严苛军法,气场碾压全场。

    伪政府陪审官员纷纷低头,无人敢置喙。

    钟玉鼎坐在旁听席,指尖微紧,面上依旧不动声色。

    被告席上,钟语嫣垂着眼,情绪依然低迷,好似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在意。

    待到轮到辩方陈词。

    东方旭缓缓起身,周身儒雅气场骤然一敛,一身律师的锋锐尽数展露。

    他先是对着审判席微微颔首,声音平稳,不高不低,却清晰传遍整个露天公审场。

    “法官阁下,诸位陪审。

    原告所言,只截取表象,刻意隐瞒前因,断章取义,以此套罪,于法不公,于理不合。

    我方不否认,被告出手,五名倭军兵士身亡。

    但诸位需先明晰一个核心——杀人分主动行凶,与正当防卫、义愤自保、惩治恶徒。

    战时军法,亦不外乎人情公理,更不能凌驾于世间基本公义之上。”

    这段话说完,身受倭军迫害的百姓,感同身受,纷纷支援!

    山本宏当即冷嗤一声,立刻开口反驳,气势凌厉:

    “东方律师所言皆是狡辩!

    倭军兵士驻守属地,执行防务,何来恶徒一说?

    华人女子,手刃军人,无论何种理由,皆属反叛重罪!

    你所谓公理,在战时军法面前,不值一提!”

    “山本律师此言,太过偏颇。”

    东方旭抬眸,目光骤然锐利,笑意浅淡,却字字如刀,

    “军法管束兵士,却不庇佑兵士行凶作恶。

    我如果没有记错,倭军发在各国报纸上的军纪自身条例!

    亦明文禁止士卒肆意残害平民、虐杀无辜。

    若军中之人先违军纪,草菅人命,受害者奋起反击,便要论死?

    那天下军法,究竟是护兵,还是护恶?”

    东方旭说到这里,眼眸突然扬起笑意,反唇相问:“或者说,贵军在各国报纸上吹嘘的军法,真的就是护恶。”

    东方旭推推自己的眼镜,继续说道:

    “换句话说,你们的军法,就是挂羊头卖狗肉,在外军法条条!

    而其实,只是用于开脱你们在我国领土上的恶行。”

    话音一出,全场哗然。

    倭军席位上顿时怒意翻涌,倭军小队长脸色铁青。

    山本宏早有准备,从容辩驳:

    “东方律师,我国的军法严明,不是你能置喙的!

    何况,你说的这些只是空口无凭!

    你可有证据,证明我方兵士先行作恶?仅凭被告一面之词,不足为证。

    无实证,则所有辩解皆为脱罪借口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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